前三季度社零增1.1%、限额以上降1.5%:同一份数据,两个分母

2026年1—9月,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0001亿元,同比增长1.1%。同一份发布稿里还有两个数字经常被拉来和它并列: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40387亿元,下降1.5%;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40574亿元,增长2.8%。一个涨、一个跌、一个涨得更多,看着像三份互相打架的数据。其实它们是同一份数据的三种切法,切的方向不同,分母也不同。

先确认:这是名义增速

发布稿表注只有一句话:此表数据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。这句话决定了1.1%的含义,即销售额的钱多了1.1%,并非卖出的件数多了1.1%。价格总水平往下走时,同样的钱能买到更多东西,名义增速会低于实物量增速;往上走时则相反。所以这个数适合和社零自己的历史序列比,不适合直接读成“消费量增长1.1%”,也不适合和平台公布的实际成交额并列排在一张图里。

限额以上那-1.5%,是一个约四成样本的成绩

140387亿元占370001亿元的约38%。所谓限额以上,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、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、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;对这批单位是全数调查,对限额以下则是抽样调查。所以-1.5%说的是“这批规模以上单位降了1.5%”,并非“大盘降了1.5%”。

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前提:限上单位的名录每年都变。有企业长大进入调查范围,有企业缩水退出,也有新开业和注销的。为保证可比,计算同比用的同期数按本期名录重算过,与上年公布的数字存在口径差异。换句话说,-1.5%是与“同样这批单位”比出来的,并非与去年新闻里那批单位比出来的。

限上在跌、总额在涨,能不能用本期总额减去本期限上,倒推出限额以下的增速?本期差额可以算,但同比算不出来:上年同期的限下口径数据没有随稿发布,名录又调整过。这一格只能空着。

2.8%是一次减法

370001减去340574,等于29427,正好是表中汽车类1—9月的零售额。所以“除汽车以外增长2.8%”来自同一份数据的减法,并非另一次调查。汽车类同比下降14.9%,按上年同期基数粗算,少卖约五千亿元,这一项就把总额增速从2.8%拉到了1.1%。9月更极端:汽车类下降21.2%,除汽车以外增长3.9%,总额仍是1.1%。

但别顺手把2.8%减1.1%说成“汽车拖累1.7个百分点”。两个增速的分母不同:一个的分母是34万亿,一个的分母是37万亿。要谈贡献率得另外算,直接相减得到的数不对。

网上那个4.4%,不能接旧数

1—9月全国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151471亿元,增长4.4%;其中网上商品零售额95060亿元,增长3.8%,网上服务零售额56411亿元,增长5.3%。三项相加正好对得上。

问题在于指标刚改过:原“网上零售额”调整为“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”,内涵不变、统计范围扩大;“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”调整为“网上商品零售额”,内涵和范围不变;新增了“网上服务零售额”。发布稿写明,新旧口径不可比。所以今年这个4.4%既不能和去年同期的旧口径数字比高低,也不能拿151471除以370001去算“线上渗透率”——分子里含服务,分母里只有实物商品和餐饮收入,两者不是包含关系。另外,纳入统计的重点平台范围每年也变,同比基数按本期平台范围重算过。

同一张表里的两个方向

看业态,1—9月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,便利店增长5.2%、超市增长4.1%,专业店下降2.2%、百货店下降2.9%、品牌专卖店下降10.3%。注意这仍然是限额以上口径,是小样本里的分类,不代表街边所有小店。

看品类,限额以上单位里通讯器材类增长18.1%(9月单月31.1%)、烟酒类增长12.6%、粮油食品类增长6.8%、化妆品类增长6.1%;另一端是汽车类下降14.9%、建筑及装潢材料类下降9.7%、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下降4.9%、家具类下降4.7%、金银珠宝类下降2.4%。单月与累计的落差在通讯器材上最明显,这提醒我们:9月的高增速是在9月那个基数上算的,不能拿去解释整个前三季度。

环比是另一套数字。9月社零环比增长0.35%,8月下降0.16%,7月增长0.11%,6月增长0.40%,并且对2025年9月以来的环比增速做过季节调整后的修订。环比和同比回答的不是同一个问题。

读表顺序

拿到这样一份发布稿,顺序可以固定下来:先看是不是名义增速;再看这个数的分母覆盖谁——是全部单位,还是限额以上这一批;再看样本是全数调查还是抽样,名录有没有换过;最后看指标名字有没有改。四步走完,1.1%、-1.5%、2.8%、4.4%就不再打架:它们各自说各自那部分的事,能并列的并列,只能各说各话的就别硬凑。